党群工作党支部概况
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,从制度上规范医院党基层党建工作,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、河南信合医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,特制定河南信合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。

第二条 党的基层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,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,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。

第二章 责任内容

第三条 党支部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定期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,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;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,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,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;支持支部履行职责,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支部的决议。

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,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抓党建,带队伍,促工作。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,适时提出工作要求,对所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。

第五条 各党小组要贯彻落实医院党支部决议,要抓好医院决议、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。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,听取意见和建议,指导党小组做好工作,开展党课教育。

第六条 党支部要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;分析党员队伍、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,安排谈心谈话,党的理论知识学习。

第七条 党支部负责日常党务工作、党员管理等工作。

第八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,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,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,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,坚决执行党支部的决议。

第三章 责任考核

第九条 党支部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,年终进行工作总结。

第十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、工作目标考核、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,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。

第十一条 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,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,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。

第十二条 党支部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,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,做好上情下达、下情上报工作。